1.1本招标项目成都市脑科学医院(电子科技大学成都脑科学研究院临床医院)项目光伏工程施工 / 标段已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成发改政务审批【2023】7 号、成发改政务审批【2022】73 号、成发改政务审批【2023】35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医疗健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发改政务审批【2023】7 号、成发改政务审批【2022】73 号、成发改政务审批【2023】35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成都市脑科学医院(电子科技大学成都脑科学研究院临床医院)项目光伏工程施工/标段。
2.2建设地点:成都市大邑县城区东北侧,云彩路北侧,曙光路西侧,晋王路东侧,毗邻大邑县消防救援大队。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11022平方米,共设置1450张床位。本次招标内容主要包括门诊医技综合楼、第一住院楼、第二住院楼、第三住院楼、综合楼、感染楼、发热门诊等区域的光伏工程等工程内容。估算投资约885万元。
2.4招标范围:成都市脑科学医院(电子科技大学成都脑科学研究院临床医院)项目光伏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的材料、设备的采购、复检、加工、制作、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经验收合格。
2.6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7计划工期:210日历天且竣工日期不得晚于2025年9月29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5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03日起下载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7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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