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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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2024年新吴区重要交通拥堵节点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2024年新吴区重要交通拥堵节点改造工程立项的批复 锡新行审许6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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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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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金城路与春阳路等多条城市主、次干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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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主要包括综合数据仓、信号灯、视频流量检测器等)、电子警察系统(主要包括电子警察摄像机、补光灯、红绿灯信号检测器等)、视频监控系统(主要包括云台监控等)、网络通信系统(主要包括设备交换机(2光8电)、路口交换机(8光8电)等)等设备采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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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30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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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204.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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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主要包括综合数据仓、信号灯、视频流量检测器等)、电子警察系统(主要包括电子警察摄像机、补光灯、红绿灯信号检测器等)、视频监控系统(主要包括云台监控等)、网络通信系统(主要包括设备交换机(2光8电)、路口交换机(8光8电)等)等设备采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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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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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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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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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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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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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登记,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独立法人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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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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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至/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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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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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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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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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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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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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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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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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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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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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03日 10:00 时至2024年12月09日 23:59 时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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