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804.25 万元(不含税),887.99 万元(含税)。 1.2 招标内容:摄像头等设备,集成调试服务。
1.3 供货地点:淮安市
1.4 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 年
1.5 基本保修期:本项目保修期为5 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6 基本服务期:合同签订并经见证后30 日内完成设备供货和安装调试。
1.7 标段划分及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 个,份额100%。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8,042,500.00 元(不含税),其中设备部分5,069,900.00 元(不含税),服务部分2,972,600.00 元(不含税)。投标人设备部分或服务部分的投标报价高于各部分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 控股及管理关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自然人股东: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 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高级管理人员: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
1
投标。
2.1.5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具备同类(系统集成)项目业绩,以规定时间内签订的合同(或订单)为准,须提供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金额、采购内容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或“框架合同+结算文件”
2.1.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8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时应当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投标;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投标。
(3)若为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高位视频摄像机制造商授权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相关投标均作否决处理。若为制造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说明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 年11 月1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 年11 月1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 年11 月1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 信用中国”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总部或江苏省或江苏省淮安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列入投标同类产品“全国级或总部级/江苏省级/淮安市级供应商黑名 2
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
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 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
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12 月2 日17:00 至2024 年12 月9 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kai@dlzb.com
电话:010-53658213
QQ:163460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