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徽商银行关于合肥分行建立监控、消防维保服务商库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徽商银行关于合肥分行建立监控、消防维保服务商库采购项目标段一; (002)徽商银行关于合肥分行建立监控、消防维保服务商库采购项目标段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徽商银行关于合肥分行建立监控、消防维保服务商库采购项目标段一)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法律权利、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提供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标段一: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标段二:投标人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是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的公示单位(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及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官方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标段一: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1 月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个类似监控系统维保服务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类似业绩指承担过金融机构监控系统维保项目);
标段二: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1 月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个类似消防维保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类似业绩指承担过金融机构消防维保项目或超高层建筑消防维保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应诚实守信,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无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历史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也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稿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投标人未被安徽省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列为限制投标的(有效期内),出示承诺书,格式自拟。
6、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3)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
(4)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7、投标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 年内经验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8、投标人提供2020 年10 月1 日至今无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诉讼被执行案件、无商业行贿记录的承诺函。如发现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已中标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或要求供应商进行赔偿。
9、投标人须提供《廉洁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002 徽商银行关于合肥分行建立监控、消防维保服务商库采购项目标段二)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法律权利、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提供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标段一: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标段二:投标人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是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的公示单位(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及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官方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标段一: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1 月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个类似监控系统维保服务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类似业绩指承担过金融机构监
控系统维保项目);
标段二: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1 月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个类似消防维保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类似业绩指承担过金融机构消防维保项目或超高层建筑消防维保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应诚实守信,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无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历史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也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稿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投标人未被安徽省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列为限制投标的(有效期内),出示承诺书,格式自拟。
6、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3)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
(4)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7、投标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 年内经验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8、投标人提供2020 年10 月1 日至今无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诉讼被执行案件、无商业行贿记录的承诺函。如发现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已中标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或要求供应商进行赔偿。
9、投标人须提供《廉洁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 年12 月02 日 09 时00 分到2024 年12 月06 日 17 时0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12 月23 日 09 时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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