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凤凰大街、谷合传动电力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潍坊市坊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坊子区凤凰街(北海路-龙山路)、坊子区谷合传动南规划路。
2.2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
标段一:凤凰大街、谷合传动电力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二:凤凰大街、谷合传动电力改造项目监理
2.3控制价
2.3.1工程总承包EPC:
设计费控制费率:建安工程费结算价款的2%;建安工程费控制价:567.32万元。
2.3.2监理:
建安工程费结算价款的1%。
2.4工期
2.4.1工程总承包EPC: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其中工程设计周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50日历天。
2.4.2监理:
施工图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作范围内的施工(以实际竣工时间为准)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5招标范围
2.5.1工程总承包EPC: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2监理:凤凰大街、谷合传动电力改造项目全过程监理任务
2.6质量要求
设计:满足国家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及招标人设计任务的要求,成果文件需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施工:达到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EPC: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同时具备: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四级及以上资质;
③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1.2负责人要求
①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②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电力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
3.1.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工程总承包EPC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中总共不超过2家单位;
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2监理
3.2.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2其中拟派总监工程师须具备电力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3.2.3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如投标人的资质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对应关系换发新资质证书,则资质标准按其对应关系以及新的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如有)执行,提供新版资质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12月3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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