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日照市人民医院高新院区提升项目已由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日发改项审13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东省日照市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总体要求与设计范围 2.1项目概况:日照市人民医院高新院区提升项目位于日照市北京北路以西、山海七路以南,日照市人民医院高新院区内,其中工程相关内容主要包括改造提升静配中心、DSA、急诊DSA、体检中心、地下综合体、康复中心、物流工程建设等,改造面积约12000平方米,建设物流系统约30个站点,具体以可研报告和现场情况为准。 2.2本次招标设计内容包括:日照市人民医院高新院区提升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 2.3标段划分:一标段。 2.4设计周期:20日历天。 2.5计划投资额:60万元。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现场招标人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03日至2024年12月09日(北京时间,下同)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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