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福建华电丰海发电有限公司技改相关项目(后勤服务类班车)福建华电丰海发电有限公司2025-2026年后勤物业管理服务(二年)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福建华电丰海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南山路2号商务中心6栋401。
2.2 项目规模:2025-2026年后勤物业管理服务(二年)。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4个月。计划自2025年0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具体以合同确认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后勤物业管理服务的合同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单个合同期限满一年及以上且单个合同金额达到80万元/年,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原件扫描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等),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将视为无效业绩。
8.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1-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连续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12-02 15:40到2024-12-10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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