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蒙城经济开发区分布式光伏(一期)项目监理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资金来源:企业资金
4.招标人:安徽兴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5.招标人地址:亳州市蒙城县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项目建设地点:蒙城经济开发区
2.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本次工程拟利用蒙城经济开发区所属的建筑物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屋顶可有效利用面积约20万平方米,总装机容量约40MW,投资额约2.1亿元。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配电房土建主体施工、屋面整修清理及局部防水、电气接入、光伏组件、逆变器、并网箱、变压器、35KV升压站、储能站、电缆、智慧管理系统等设施搭建、安装、测试和运营、拟定并网接入方案报批等。
3.工程项目计划工期:790日历天
4.工程项目总投资额约2.1亿元;本监理项目招标控制价(监理服务费或招标控制费率)1.000%。
5.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7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共计1520日历天;
6.招标范围: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仅限于施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间的监理工作。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1.2提供 / 年至今,企业类似项目业绩/个,以 / 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 / ;
1.3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无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无因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能力;
1.4企业信用
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注: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评标系统对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进行交互查询,以评标时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系统与“信用中国”平台实时交互数据为准。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如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上述任一情形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上述情形。遇系统故障,以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人工查询为准,人工查询仍有故障的,则此项评标时不作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对故障页面证据截图存档。
1.5其他: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2提供/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个,以/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
2.3其他:/。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包中的 1个标段投标。 / 。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日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24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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