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玉屏经济开发区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由玉屏侗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411-520622-04-01-80674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贵州园投实业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项目拟通过对购置的厂房及租赁的178套住房进行改造,其中:厂房总建筑面积4378.98平方米,改造内容包含室内消防、电气、给排水及建筑装饰改造;住房总建筑面积9480.78平方米,改造内容包含电气、给排水、暖通及建筑装饰改造;同时购置餐饮、超市、电梯、宿舍家具家电等设备。 |
2.2、招标范围:(1)建设工程范围内的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预算编制);施工图审查、参加设计技术交底、处理施工中的设计问题,参加图纸会审、分部工程验收、规划竣工验收、消防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等需设计单位完成的工作。(2)建设工程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的全部工作任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相关内容。(3)采购:包含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运行移交、保修维护等全部工作。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设计资质: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3)设备采购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须由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做为联合体牵头人;(5)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3 家。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02日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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