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移交的范围贵方应向管****理人移交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财产****类:(1)占有或管理的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及相关凭****证;(2)占有或管理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有形财产及相关凭证,包****括但不限于的房屋建筑物、运输设备、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存货****等;(3)占有或管理的有价证券、对外投资、知识产权及其他无形资产及相关凭证;(4)债权债务清册及相关合同、协议等凭****证;(5)占用或管理的其他财产及相关凭证。2、证照、印章****类:(1)经营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各类经营许可证书及资质证书****等;(2)印章,包括但不限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等。3、账簿****类:(1)的财务会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总账、明细账、台账、日记账等账薄及全部会计凭****证;(2)审计资料和年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历年审计报告、年检报告、验资报告。4、文书****类:(1)设立运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批准设立文件、章程、合同、协议及各类决议、会议记录等资****料;(2)员工的劳动合同及相关人事档案资****料;(3)经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合同、协议等。5、涉诉****材料:有关的诉讼、仲裁、执行案件的卷宗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为原告、被告、第三人的所有案件。6、需要移交接管的其他重要资****料。为确保移交、接管工作的顺利完成,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管理人现告知贵方于收到本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管理人移交上述资料。二、有关移交的法律责任如债务人未履行前述义务导致清算案件无法进行,相关人员将依法承担以下相应法律责任:1、《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债务人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向人民法院提交或者提交不真实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情况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以罚款。债务人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向管理人移交财产、印章和账薄、支书等资料的,或者伪造、销毁有关财产证据材料而使财产状况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以罚款。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六条第二款受理破产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债务人依法提交其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财务会计报告等有关材料,债务人拒不提交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债务人的直接责任人员采取罚款等强制措施。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有限责任的股东****、股份有限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上述情形系实际控制人原因造成,债权人主张实****际控制人对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权人对人员下落不明或者财产状况不清的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案件如何处理的批复》债务人的有关人员不履行法定义务,人民法院可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其行为导致无法清算或者造成损失,有关权利人起诉请求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市场经济秩序提供司法保障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六项人民法院在审理债务人人员下落不明或财产状况不清的破产案件时要从充分保障债权人合法利益的角度出发,在对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以及出资人等进行释明,或者采取相应罚款、训诫、拘留等强制措施后,债务人仍不向人民法院提交有关材料或者不提交全部材料,影响清算顺利进行的,人民法院就现有财产对已知债权进行公平清偿并裁定终结清算程序后,应当告知债权人可以另行提起诉讼要求有责任****的有限责任股东****、股份有限董事、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等清算义务人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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