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同翔高新城产业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洪新路三期(同安东路-旧 G324 线)综合管廊工程(监理“评定分离”) (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翔高新城产业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洪新路三期(同安东路-旧G324 线)综合管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带概算的批复》(厦发改审批12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厦门火炬同翔高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其他项目 ,招标人为 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同翔高新城同安片区,起于同安东路,终于洪新路与旧 324 国道交叉点
2.1.2 建设规模①: 主要沿洪新路敷设综合管廊,总长度 1030 米,其中:1.同安东路-文德路段:综合管廊长度 598 米,采用双舱断面型式,断面尺寸为(3.3+2.8)*3.2 米。
2.文德路-洪新路与旧 324 国道交叉点段:综合管廊长度 412 米,采用双舱断面型式,断面尺寸为(3.9+2.8)*3.2 米。
3.洪塘变与管廊连接通道长度 20 米。
设计入廊管线包括:220 千伏和 110 千优高压电力电缆、10 千伏中压电力电缆、给水管、再生水管、通信管线等。项目总投资概算 8218 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6668 万元。
2.1.3 建筑安装工程费: 6668 万元
①建设规模应当根据现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体现“同类、同等”的特征指标。
2.1.4 监理费(酬金): 135.7586 万元
2.1.5 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为止,其中缺陷责任期为 2 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通过之日起计算)为止 。
2.1.6 质量要求: 本工程监理质量目标至少要达到合格标准,且应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2.2 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 工程类别①: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2.2 招标范围②: 本项目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及相应配套工程施工阶段及保
修阶段的监理。监理人应按照委托人要求办理发包范围内的相关工程手续。委托人有权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合理增减监理范围,监理人同意无条件接受委托人的要求
2.2.3 标段划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甲 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监理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
①工程类别写明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②招标范围根据工程实际,写明是否包括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
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 http://220.160.52.164:98/zjxypjweb2/gcjl/
3.5 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牵头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①中的 城市道路工程
②,等级为 壹 级。
3.6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
③中的 城市道路工程
④,等级为 壹 级,工程业绩中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与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一致。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所有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3.8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29 18:00:00 至 2024-12-20 10:15:00(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 同翔高新城产业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洪新路三期(同安东路-旧 G324 线)综合管廊工程(监理“评定分离”) (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翔高新城产业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洪新路三期(同安东路-旧G324 线)综合管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带概算的批复》(厦发改审批12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厦门火炬同翔高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其他项目 ,招标人为 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同翔高新城同安片区,起于同安东路,终于洪新路与旧 324 国道交叉点
2.1.2 建设规模①: 主要沿洪新路敷设综合管廊,总长度 1030 米,其中:1.同安东路-文德路段:综合管廊长度 598 米,采用双舱断面型式,断面尺寸为(3.3+2.8)*3.2 米。
2.文德路-洪新路与旧 324 国道交叉点段:综合管廊长度 412 米,采用双舱断面型式,断面尺寸为(3.9+2.8)*3.2 米。
3.洪塘变与管廊连接通道长度 20 米。
设计入廊管线包括:220 千伏和 110 千优高压电力电缆、10 千伏中压电力电缆、给水管、再生水管、通信管线等。项目总投资概算 8218 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6668 万元。
2.1.3 建筑安装工程费: 6668 万元
①建设规模应当根据现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体现“同类、同等”的特征指标。
2.1.4 监理费(酬金): 135.7586 万元
2.1.5 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为止,其中缺陷责任期为 2 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通过之日起计算)为止 。
2.1.6 质量要求: 本工程监理质量目标至少要达到合格标准,且应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2.2 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 工程类别①: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2.2 招标范围②: 本项目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及相应配套工程施工阶段及保
修阶段的监理。监理人应按照委托人要求办理发包范围内的相关工程手续。委托人有权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合理增减监理范围,监理人同意无条件接受委托人的要求
2.2.3 标段划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甲 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监理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
①工程类别写明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②招标范围根据工程实际,写明是否包括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
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 http://220.160.52.164:98/zjxypjweb2/gcjl/
3.5 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牵头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①中的 城市道路工程
②,等级为 壹 级。
3.6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
③中的 城市道路工程
④,等级为 壹 级,工程业绩中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与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一致。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所有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3.8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29 18:00:00 至 2024-12-20 10:15:00(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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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kai@dlzb.com
电话:010-53658213
QQ:163460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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