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关于石料加工外委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根据矿山生产需要,矿山部(含靖西华银矿业,下同)在道路维护和铺装项目就近利用道路降坡处、复垦地石芽区、新修道路会车道拓宽处等作为取石点进行石料加工作业。将石料加工成35±10mm粒度碎石并用于矿山运矿道路铺设及维护作业。
项目要求:1.将石料加工成35±10mm粒度碎石,35±10mm粒级碎石含量占比≥80%;2.含泥率≤10%;3.施工方接到石料加工指令后,在片石存放指定点按计划量实施碎石加工,加工过程挑选干净片石入破,并将新加工碎石与已验收的合格碎石分开堆置。
项目共分两个标段:1.标段I:矿山部马牌矿区碎石年计划用量约8万m³/年,作业地点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德保矿区;2.标段II:靖西华银矿业有限公司碎石年计划用量约5万m³/年,作业地点靖西华银矿业有限公司农林矿区。(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本项目分两个标段,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Ⅰ:矿山部石料加工作业项目
标段Ⅱ:靖西石料加工作业项目
2.2工期:根据招标人的生产需要确定。
2.3质量及技术要求:1. 35±10mm粒级碎石含量占比≥80%;2.含泥率≤10%;3.结合甲方计划需求合理安排各时期碎石加工,石料加工及堆放符合甲方要求;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安全规范及标准安全施工。
2.4项目地点:广西•百色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含个体工商户),具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至今至少独立完成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署日期或交工验收日期为准,提供合法有效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交工竣工验收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3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或投标人2022年至2023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注: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书为电子证件的,网上截图查询有效日期为近半年内(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往前计算)。
3.4信誉要求:
(请登录)3.5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证明材料一并盖章提交。
3.7投标人一旦投标,则视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的认可。
4.资格审查方式
(请登录)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05日,每日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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