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低碳管理服务合同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吕梁市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低碳管理服务合同(采购项目编号:JNC203-CGN-241015331、SXZB-2410267811JNF2678/01),已由党支部会议纪要【2024】第33次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按照国家和所在地区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有关政策规定,我方需要开展碳排放、碳资产等方面的综合性管理,本着企业碳资产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保证我方碳资产业务开展更加科学、规范,促进公司绿色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就我方所拥有的碳资产管理相关业务进行采购。
2.2 采购范围:提供2025-2027年度碳排放数据和碳资产的管理、咨询等服务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至下面两个日期最晚的一个为止:1、2028年12月31日;
2、2027年度的碳排放报送及履约工作完成。在合同期限内协助我方完成2025年-2027年度碳排放数据管理咨询和报送。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3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19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电力企业低碳咨询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3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与供应商注册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9日 17:30至2024年12月2日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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