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新兴建材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已由长二发改〔2021〕93号文件和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瑞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及财政资金。现对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新兴建材产业园区建设项目B地块防水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编号及标段划分:
项目名称:
一标段: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新兴建材产业园区建设项目B地块防水工程一标段
二标段: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新兴建材产业园区建设项目B地块防水工程二标段
2.2招标内容:
一标段: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新兴建材产业园区建设项目B地块防水工程一标段,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新兴建材产业园区建设项目B地块防水工程二标段,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请登录)
2.4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19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6月30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6最高投标限价为:一标段:589.8679万元;二标段:352.7960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注:
(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
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1人,须具有安全员证,以上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
以上人员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且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注:类似项目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3日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29日16时30分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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