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水樾园(原铜锣湾)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45.4800 万元,招标人为洛阳首泉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总建筑面积约 11.23 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8.03 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3.27 万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约 6.65 万平方米,由三栋住宅楼及车库组成,此次为水樾园(原铜锣湾)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水樾园(原铜锣湾)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水樾园(原铜锣湾)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式客梯(A级)、消防电梯(B 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修理)B 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修理)B 级(或以上)资质。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须满足上述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须提供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
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提供在本单位自 2024 年 01 月以来缴纳任意 1 个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保系统网页下载或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保查询证明为准)。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02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06 日 23 时 59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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