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东光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政府专项债+财政,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光县公共区域充电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2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东光县城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东光县公共区域充电站建设项目,拟于东光县公共区域内建设365个新能源汽车智慧充电桩,配套建设停车充电一体化服务设施,占地面积约511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建设智慧充电桩365个,改造停车场5110.00平方米,配套建设变配电系统、雨棚工程、弱电工程、道闸工程、消防工程等附属设施。
2.3工期:总工期:签订合同后9个月全部完工,其中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施工工期:7个月。
2.4质量标准:设计: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要求;施工: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等EPC总承包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许可证五级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
3.1.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的结果为准,查询范围包含联合体各方成员)。
3.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1.5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需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少于2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2.2联合体两家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资质等级。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是屏蔽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4年11月29日0时00分至2024年12月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已由东光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政府专项债+财政,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光县公共区域充电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2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东光县城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东光县公共区域充电站建设项目,拟于东光县公共区域内建设365个新能源汽车智慧充电桩,配套建设停车充电一体化服务设施,占地面积约511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建设智慧充电桩365个,改造停车场5110.00平方米,配套建设变配电系统、雨棚工程、弱电工程、道闸工程、消防工程等附属设施。
2.3工期:总工期:签订合同后9个月全部完工,其中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施工工期:7个月。
2.4质量标准:设计: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要求;施工: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等EPC总承包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许可证五级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
3.1.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的结果为准,查询范围包含联合体各方成员)。
3.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1.5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需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少于2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2.2联合体两家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资质等级。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是屏蔽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4年11月29日0时00分至2024年12月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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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uyu@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8470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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