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溪北污水厂扩建(三期)已由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投资157号核准建设,项目代码:2403-331181-04-01-380626,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业主为龙泉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龙泉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场地平整及边坡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概算为17772.88万元,工程费用概算13596.94万元,其中场地平整及边坡工程费用概算2500.76万元。建设规模:本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场地平整,边坡的削坡工程、锚杆格构工程、挡墙工程、排水工程、生物工程、防护栏网工程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建设地点:位于龙泉市龙渊街道沙潭村,现溪北污水处理厂南侧。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场地平整及边坡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2100万元
2.3施工总工期:300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R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R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8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并需提供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明细清单(至开标前在注册企业连续缴足3个月,退休人员须提交退休证或相关证明资料,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为准);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专职施工员、项目专职质量员、项目专职资料员、项目专职材料员岗位证书必须符合本项目专业要求,需提交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扫描件(退休人员须提交退休证或相关证明资料,年龄不超过65周岁),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R不采用评定分离。
5.投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8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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