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HBFY(请登录)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请登录)
3、项目名称:楚祥大道书城路、夹套河路两处路口占道挖掘恢复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76.227116(万元)
6、最高限价:76.227116(万元)
7、采购需求:
楚祥大道书城路、夹套河路两处路口占道挖掘恢复项目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工;工程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中小企业声明函》;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05日,每天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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