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常州市军休中心生活、消防用水管路改造项目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98.443096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98.443096万元,供应商报价总价不得超过控制价总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响应单价不得超过分部分项工程控制价单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对常州市军休中心生活和消防用水架设明线管路替代原地埋管路。所有外围明线管路均采取保暖防冻及加固措施,并在连接室内各分类管路设置功能标识,规范管理。具体详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总工期40个日历日,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3.上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12-10 14: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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