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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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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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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黑坭井涌清淤工程、岑岗涌(狮山段)清淤工程、生态补水工程、岑岗涌(狮山段)岸线整治工程(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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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黑坭井涌清淤工程、岑岗涌(狮山段)清淤工程、生态补水工程、岑岗涌(狮山段)岸线整治工程(第二次)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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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地点 |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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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狮山财政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黑坭井涌清淤工程、岑岗涌(狮山段)清淤工程、生态补水工程、岑岗涌(狮山段)岸线整治工程,建安费约503万元(其中黑坭井涌清淤工程、岑岗涌(狮山段)清淤工程建安费为47.06万元,生态补水工程建安费为191.04万元,岑岗涌(狮山段)岸线整治工程建安费为265.16万元) 2.承包方式: ☑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成本加酬金,□其他 3.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主要对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黑坭井涌清淤工程、岑岗涌(狮山段)清淤工程、生态补水工程、岑岗涌(狮山段)岸线整治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注:黑坭井涌清淤工程、岑岗涌(狮山段)清淤工程中的黑坭井涌清淤工程已实施,不在本次招标范围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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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要对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黑坭井涌清淤工程、岑岗涌(狮山段)清淤工程、生态补水工程、岑岗涌(狮山段)岸线整治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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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本项目黑坭井涌清淤工程、岑岗涌(狮山段)清淤工程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生态补水工程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岑岗涌(狮山段)岸线整治工程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含春节假期)、汛期、交叉施工等因素而延长。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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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元) |
452931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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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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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 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2如投标人已在佛山市水务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即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6.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 记手续。 6.4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5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4 年 5 月至 2024 年 10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 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 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 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7.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7.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8.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 三 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工程造价为 350万元 或以上的水利 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报告等),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 三 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工程造价为 350万元 或以上的水利 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报告等),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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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请登录)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11-29 08:3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2-19 09: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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