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唐山港京唐港区51号、52号散货泊位工程-场地平整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在唐山港京唐港区第四港池北岸东侧建设2个30万吨级泊位及配套设施,岸线长度826米,场地面积93公顷,港池面积29公顷,设计年通过能力2560万吨。现对项目范围内场地平整进行招标;建设地址:唐山港京唐港区。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质量标准:满足项目范围内场地平整等开工前场地相关要求。
2.2 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文件中应附2023年度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未处于处罚期内。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8 15:00:00至2024-12-03 15:00: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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