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零星工程监理服务。
2、建设地点:集团零星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包括监理的工程范围和监理的阶段范围。
工程范围主要指零星工程监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监理的阶段范围主要指建设工程的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监理、以及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监理服务。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内容: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招投标阶段及部分专业工程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4、服务时间要求:一年。
5、质量标准:合格。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具有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有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专业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人员配备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现场管理规定配备到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项目需要,必须符合在监工程监理规划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要求。
3、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8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注:以上4、5项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本次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
6.1 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制作在投标文件内;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均需盖章,其它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即可;③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④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联合体参与单位无须报名;⑤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
以上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6.2 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6.3 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七、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拟确定2家中标单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4日(每日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8:00时,周日除外),(请登录)领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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