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曲靖卷烟厂2025-2027年(3年)高空建筑设施、沟道及食堂油烟机清洗服务已由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招标人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曲靖卷烟厂2025-2027年(3年)高空建筑设施、沟道及食堂油烟机清洗服务。
2.2服务范围:完成曲靖卷烟厂生产车间钢格栅和高空常规清洁保养,非生产环节的外墙清洗及高空清洗,职工食堂油烟机和外墙清洗等清洁清洗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要求》。
2.3项目工期:利用生产间隙进行清洁工作,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项目地点:曲靖卷烟厂(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合同分3次签订,第一个合同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第二个合同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第三个合同期为: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合同期届满,由招标人对中标单位履约、质量、服务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若招标人评价合格且预算获批,按本项目中标单价,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且合同价不得超过当年预算金额。)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其他组织,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人员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分别由专人担任不得兼任;拟派的高处作业人员不少于10人,具备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处作业),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同时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连续3个月以上投标人交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3信誉要求:
(请登录)3.4投标单位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与招标人/采购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关联关系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天眼查”、“企查查”等专业网站、软件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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