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生鲜类:蔬菜、活禽、蛋、水果、鱼虾贝等水产品、海带紫菜等水发品、豆腐豆泡酱干等豆制品等;肉类:猪肉、牛肉、羊肉、驴肉、排骨、猪肚猪肝牛肠鸭胗等各种内脏等;干调耗品类:香茹木耳墨鱼等干货、八角桂皮香叶油盐酱醋等调料、凤爪鸭脖等冻品、米面奶油等辅料、牛奶饮料等饮品;抽纸、打包盒、一次性筷子等各种易耗品类。
1.2预算金额:482.6万元(不含税),其中,标段一(生鲜类)252.4万元(不含税);标段二(肉类)152.7万元(不含税);标段三(干调耗品类)77.5(不含税)。
1.3协议签订方式:框架协议+订单,框架合同金额为预算,据实按需下单。
1.4协议签订有效期:以下述两种情况孰先满足之日为本框架协议终止日期:(1)本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24个月届满之日;(2)本合同采购份额执行完毕之日。
注:若本合同有效期已届满,但合同金额或合同标的未完全履行,特殊情况需延期的,由双方协商后可以适当延长合同有效期,直至合同金额或合同标的全部履行为止,同时延期后合同总执行期不超过三年。
1.5供货地点:江西省南昌市。
1.6服务周期: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4个月。
1.7本项目设置标段一(生鲜类)折扣率报价最高限价:62%,标段二(肉类)折扣率报价最高限价:63%,标段三(干调耗品类)折扣率报价最高限价:83%;投标人折扣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1.8标段划分:划分3个标段,每标段选取一名中标人,中标份额100%。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与3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允许中标3个标段。
标段一(生鲜类):蔬菜、活禽、蛋、水果、鱼虾贝等水产品、海带紫菜等水发品、豆腐豆泡酱干等豆制品等。
标段二(肉类):猪肉、牛肉、羊肉、驴肉、排骨、猪肚猪肝牛肠鸭胗等各种内脏等。
标段三(干调耗品类):香茹木耳墨鱼等干货、八角桂皮香叶油盐酱醋等调料、凤爪鸭脖等冻品、米面奶油等辅料、牛奶饮料等饮品;抽纸、打包盒、一次性筷子等各种易耗品类。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清晰、有效依法登记或注册的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承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应提供证书扫描件。
2.4业绩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公告发布当日)期间签订同类食材配送项目业绩一份。
业绩证明材料:(1)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包括合同首页、合同标的物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章页)和结算发票扫描件,金额以结算发票为准,合同认定时间为合同签订时间;(2)框架合同订单需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必须包括合同首页、合同标的物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章页)、订单和结算发票扫描件,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发票为准,订单与结算发票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低的为准;框架合同订单认定时间以订单生效时间为准;(3)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订单投标人提供发票的,至少针对其中1张发票提供在税务局官方网站查询检验真伪的网页截图;(4)同类项目定义:一标段:合同名称或内容中包含生鲜类食材;二标段:合同名称或内容中包含肉类食材;三标段:合同名称或内容中包含干调易耗品。
2.5 配送要求:
标段一(生鲜类):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距我方食堂30公里以内有固定的配送点或承诺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在距我方食堂30公里以内设置固定的配送点,提供配送点租赁合同或产权证复印件或承诺;②供应商须具有农残自检能力和检测设备,能够提供农残检测报告,提供检测设备的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以及对所供商品提供本年度内任意一份第三方农残检测报告;③具备冷冻仓储设备和冷链配送专项车辆,提供设备及车辆的照片、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车辆行驶证和车辆保险。
标段二(肉类):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距我方食堂30公里以内有固定的配送点或承诺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在距我方食堂30公里以内设置固定的配送点,提供配送点租赁合同或产权证复印件或承诺;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承诺随出售肉类产品时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③具备冷冻仓储设备和冷链配送专项车辆,提供设备及车辆的照片、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车辆行驶证和车辆保险。
标段三(干调耗品类):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距我方食堂30公里以内有固定的配送点或承诺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在距我方食堂30公里以内设置固定的配送点,提供配送点租赁合同或产权证复印件或承诺;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承诺提供的产品(除散装产品)有商标牌号,注明生产日期、产地、包装规格、有cs认证标志,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③具备配送专项车辆,提供车辆的照片、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车辆行驶证和车辆保险。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2.7其它要求:
(1)严禁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或《江西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投标。
(2)投标人须承诺在招标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江西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废止其参与资格、中标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江西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卖方(受托方)承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招标人将进行IP 、MAC地址校验,如不同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MAC地址相同,评标委员会将直接按照围标串标处理,否决其投标,同时将相关投标人纳入“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1-3年。
(6)招标人将查询供应商之间的关联关系,若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股权关联关系,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 将按照围标、串标或无效投标处理。
(7)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8)无效投标不论何时一经发现,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如已签订合同相关合同无效,应当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中标人应当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9)绿色环保低碳要求:
①绿色包装:承诺不得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承诺在采购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会提供《植物检疫证书》;承诺所提供产品应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
②绿色制造:确保制造工艺环保节能、使用绿色环保原材料,绿色运输、存储等;
③环保承诺:潜在投标人须承诺生产过程满足投标人企业所在地环保要求,未出现过且在本项目合同执行中不会出现包括环保政策原因在内的各种拒绝或延迟供货情况。
(10)投标人须提供《安全承诺函》、《供应商合规承诺书》、《合规经营承诺书》、《保密承诺书》。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7日23时59分至2024年12月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1.1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生鲜类:蔬菜、活禽、蛋、水果、鱼虾贝等水产品、海带紫菜等水发品、豆腐豆泡酱干等豆制品等;肉类:猪肉、牛肉、羊肉、驴肉、排骨、猪肚猪肝牛肠鸭胗等各种内脏等;干调耗品类:香茹木耳墨鱼等干货、八角桂皮香叶油盐酱醋等调料、凤爪鸭脖等冻品、米面奶油等辅料、牛奶饮料等饮品;抽纸、打包盒、一次性筷子等各种易耗品类。
1.2预算金额:482.6万元(不含税),其中,标段一(生鲜类)252.4万元(不含税);标段二(肉类)152.7万元(不含税);标段三(干调耗品类)77.5(不含税)。
1.3协议签订方式:框架协议+订单,框架合同金额为预算,据实按需下单。
1.4协议签订有效期:以下述两种情况孰先满足之日为本框架协议终止日期:(1)本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24个月届满之日;(2)本合同采购份额执行完毕之日。
注:若本合同有效期已届满,但合同金额或合同标的未完全履行,特殊情况需延期的,由双方协商后可以适当延长合同有效期,直至合同金额或合同标的全部履行为止,同时延期后合同总执行期不超过三年。
1.5供货地点:江西省南昌市。
1.6服务周期: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4个月。
1.7本项目设置标段一(生鲜类)折扣率报价最高限价:62%,标段二(肉类)折扣率报价最高限价:63%,标段三(干调耗品类)折扣率报价最高限价:83%;投标人折扣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1.8标段划分:划分3个标段,每标段选取一名中标人,中标份额100%。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与3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允许中标3个标段。
标段一(生鲜类):蔬菜、活禽、蛋、水果、鱼虾贝等水产品、海带紫菜等水发品、豆腐豆泡酱干等豆制品等。
标段二(肉类):猪肉、牛肉、羊肉、驴肉、排骨、猪肚猪肝牛肠鸭胗等各种内脏等。
标段三(干调耗品类):香茹木耳墨鱼等干货、八角桂皮香叶油盐酱醋等调料、凤爪鸭脖等冻品、米面奶油等辅料、牛奶饮料等饮品;抽纸、打包盒、一次性筷子等各种易耗品类。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清晰、有效依法登记或注册的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承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应提供证书扫描件。
2.4业绩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公告发布当日)期间签订同类食材配送项目业绩一份。
业绩证明材料:(1)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包括合同首页、合同标的物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章页)和结算发票扫描件,金额以结算发票为准,合同认定时间为合同签订时间;(2)框架合同订单需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必须包括合同首页、合同标的物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章页)、订单和结算发票扫描件,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发票为准,订单与结算发票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低的为准;框架合同订单认定时间以订单生效时间为准;(3)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订单投标人提供发票的,至少针对其中1张发票提供在税务局官方网站查询检验真伪的网页截图;(4)同类项目定义:一标段:合同名称或内容中包含生鲜类食材;二标段:合同名称或内容中包含肉类食材;三标段:合同名称或内容中包含干调易耗品。
2.5 配送要求:
标段一(生鲜类):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距我方食堂30公里以内有固定的配送点或承诺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在距我方食堂30公里以内设置固定的配送点,提供配送点租赁合同或产权证复印件或承诺;②供应商须具有农残自检能力和检测设备,能够提供农残检测报告,提供检测设备的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以及对所供商品提供本年度内任意一份第三方农残检测报告;③具备冷冻仓储设备和冷链配送专项车辆,提供设备及车辆的照片、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车辆行驶证和车辆保险。
标段二(肉类):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距我方食堂30公里以内有固定的配送点或承诺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在距我方食堂30公里以内设置固定的配送点,提供配送点租赁合同或产权证复印件或承诺;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承诺随出售肉类产品时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③具备冷冻仓储设备和冷链配送专项车辆,提供设备及车辆的照片、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车辆行驶证和车辆保险。
标段三(干调耗品类):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距我方食堂30公里以内有固定的配送点或承诺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在距我方食堂30公里以内设置固定的配送点,提供配送点租赁合同或产权证复印件或承诺;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承诺提供的产品(除散装产品)有商标牌号,注明生产日期、产地、包装规格、有cs认证标志,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③具备配送专项车辆,提供车辆的照片、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车辆行驶证和车辆保险。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2.7其它要求:
(1)严禁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或《江西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投标。
(2)投标人须承诺在招标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江西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废止其参与资格、中标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江西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卖方(受托方)承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招标人将进行IP 、MAC地址校验,如不同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MAC地址相同,评标委员会将直接按照围标串标处理,否决其投标,同时将相关投标人纳入“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1-3年。
(6)招标人将查询供应商之间的关联关系,若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股权关联关系,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 将按照围标、串标或无效投标处理。
(7)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8)无效投标不论何时一经发现,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如已签订合同相关合同无效,应当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中标人应当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9)绿色环保低碳要求:
①绿色包装:承诺不得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承诺在采购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会提供《植物检疫证书》;承诺所提供产品应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
②绿色制造:确保制造工艺环保节能、使用绿色环保原材料,绿色运输、存储等;
③环保承诺:潜在投标人须承诺生产过程满足投标人企业所在地环保要求,未出现过且在本项目合同执行中不会出现包括环保政策原因在内的各种拒绝或延迟供货情况。
(10)投标人须提供《安全承诺函》、《供应商合规承诺书》、《合规经营承诺书》、《保密承诺书》。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7日23时59分至2024年12月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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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kai@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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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63460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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