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申报债权的范围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日即2024年10月29日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均有权向管理人申报债权。2、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3、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4、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5、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6、债务人是委托**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权申报债权。7、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8、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9、未到期债权,在破产清算申请受理时视为已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清算申请受理时停止计息。10、法律规定其他可以申报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二、申报债权应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的要求(一)申报债权时应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根据管理人邮寄申报材料中样本进行填写]1、债权人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债权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签字确认);委托**(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签字确认);委托**函。2、债权申报表、申报材料清单。3、申报债权的证据材料的复印件(如:合同、协议、往来账及相关凭证、收款或付款凭证、对账单、结算书、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利息或违约金计算说明等书面材料)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在《债权人基本信息确认书》中明确申报人的通讯地址、邮编、电话、联系人等。5、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提交相关文件材料以证明债权存在以及金额,简要陈述该债权的形成经过;若涉及合同关系,则该合同是否已经履行完毕要填写清楚。管理人如认为其提交文件材料不完整,可要求债权人补充提交文件材料。申报孳息或违约金涉及多笔债权的,应分别列明每笔债权孳息或违约金计算说明。6、债权人提交的申报材料,须提交相关原件,并提交核对无误的复印件一份,债权人有义务保证其提交的文件资料与原件相一致,并在其提交的复印件上由债权人或其受托人签名或盖章。(进入司法程序或仲裁程序的,同时提交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7、审查债权过程中,管理人如要求审查证据原件的,申报人应根据管理人的要求提交证据原件。8、提交材料的纸张规格为A4纸,书写均应用蓝墨或碳素墨水笔,以上材料均需一式二份。(二)材料装订顺序要求:请按《债权申报材料清单》所载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装订时加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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