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汀县2025年濯田镇刘坑河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封禁治理措施,项目业主为长汀县水土保持站,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汀县水土保持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长汀县水土保持站的委托,对长汀县2025年濯田镇刘坑河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封禁治理措施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名称:长汀县2025年濯田镇刘坑河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封禁治理措施。
2、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89万元,该项目共划分为3个项目区(标段)。同一投标人可投多个项目区(标段),但只能中一个项目区(标段)。各项目区(标段)项目情况详见《项目区(标段)划分表》。
项目区(标段)划分表
标段 |
项目所在乡镇 |
措施面积(亩) |
措施类型 |
预算金额(元) |
项目名称 |
1 |
濯田镇 |
约1010 |
每亩补植33株+74穴施肥并撒播多花木兰 |
716925 |
长汀县2025年濯田镇刘坑河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
约90 |
每亩106沟撒播宽叶雀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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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濯田镇 |
约790 |
每亩补植33株+74穴施肥并撒播多花木兰 |
569056 |
|
约90 |
每亩106沟撒播宽叶雀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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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濯田镇 |
约336 |
每亩补植106株 |
604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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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60 |
每亩106沟撒播宽叶雀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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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700 |
每亩106穴施复合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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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招标项目分为3个标段。投标人可对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其中的1个标段(即最多只能中标本表规定标段序号较前的相应1个标段)。 2、本招标项目以实际交付山场面积、措施类型为准,预算金额包括了施工劳务费和物资采购费等。补植与播草措施实施内容包括第二年抚育。 3、本招标项目预算金额包含植物措施劳务施工及肥料、苗木、草籽等物资采购,其中:中标人所采购的物资供应商应具有相应资质条件并符合相关标准,其中:①有机肥:必须符合《有机肥料》国家标准NYT525-2021,有机质含量≥30%;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含量≥4%,含水量≤30%,5.5≤PH值≤8.5;②复合肥:必须符合《复混肥料》国家标准(GB/T15063-2020),45%硫酸钾复合肥,总养分含量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含量≥45%,其中氮含量为15%,五氧化二磷含量为15%,氧化钾含量为15%,水分含量≤2.5%,氯离子含量≤3%;③尿素: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T2440-2017),尿素总N含量≥46%;④枫香(地径≥1.5-2.0cm,苗高≥120cm,袋装容器苗),木荷(地径≥1.5-2.0cm,苗高≥120cm,袋装容器苗),半枫荷(地径≥1.5cm,苗高≥150cm,裸根苗);⑤草籽(净种,种子必须无病虫害、霉变、无杂质;种子必须是当年采摘,种子颗粒饱满,纯净度≥98﹪;种子水分必须低于12%)。 |
3、建设地点:长汀县濯田镇。
4、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5、工期:210日历天(以实际合同签订时间起算工期)。
6、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足够资金、人员、机械设备和有施工经验的具有营造林或抚育经营范围的造林绿化类服务工程队(或公司)均可参加投标。
(2)造林绿化类服务工程队(或公司)的经营者本人在2020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五年间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类似劳务施工经验(注:1、类似劳务施工经验指在长汀县水土保持事业局(中心)、长汀县水土保持站、福建省长汀县林业局、福建省长汀楼子坝国有林场或长汀县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从事的业绩)。2、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业主方须为长汀县水土保持事业局(中心)、长汀县水土保持站、福建省长汀县林业局、福建省长汀楼子坝国有林场或长汀县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同一年度的多项业绩只能计算一次。3、劳务施工经验时间段2020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是指项目的实施时间。
(3)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7日00:00:00至2024年12月9日08:30: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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