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和顺街(新安路-建海南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SZ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珲春市和顺街(新安路-建海南路)道路工程施工,已由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珲发改审批5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珲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珲春市和顺街(新安路-建海南路)道路工程施工
2.2招标范围:珲春市和顺街(新安路-建海南路)道路工程施工。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道路为和顺街,起点为新安路,终点为建海南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红线宽20米,道路总长度为531.409米,道路总占地面积9448.18平方米,其中机动车道6613.73平方米,人行道2834.45平方米。敷设D300-D700雨水管线660米(含雨水连接管),管材采用钢筋混凝土承插II级管。敷设DN400污水管线500米,管材采用高密度聚乙烯钢带增强波纹管。绘制交通地面标线面积598.85平方米,交通标志牌合计8块。沿路设置路灯38盏,照明箱式变电站1座。沿路设置生态树池212株。详细见清单内容。
2.5工程建设地点:珲春市老城区内
2.6开工时间:2024年12月31日,竣工时间:2025年11月30日,总日历
天数334天;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8 最高投标限价:941.701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当年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在近三年(2021年01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6 拒绝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7日8:30至2024年12月03日16: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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