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项目统一代码为:2310-520200-04-03-843771
1.2本招标项目贵州省六盘水市基层防灾工程项目已由六盘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六盘水发改项目4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六盘水市应急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改装车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六盘水市境内;
2.2采购内容:改装车辆采购;
2.3合同估算价:本项目投资:4841.36万元,本次改装车辆采购预算为:1184.00万元;
2.4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80日历天内将货物运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交付招标人正常使用;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设备采购清单及配套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保修期后的维护、配件供应与货物相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所示的全部内容;
2.7数量:1批;
2.8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9质量标准:中标单位须保证供应的设备是全新且未曾使用过;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期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2024年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近期银行资信证明或近三个月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
3.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1.5近3年(2021年8月1日至今)未受到行业管理部门违纪、违规通报,且明令禁止参加行业内投标活动(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1.6信誉要求:对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及提供网站查询截图,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black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为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至投标截止前一天的任意时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6日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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