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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青山路及岘山文化广场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物资(PE管)采购招标公告
 
地区:襄阳市 日期:2024-11-26 资质要求:CMA 打印 分享 距离截止剩余: 6 12小时 5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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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1.1在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青山路及岘山文化广场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招标人为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青山路及岘山文化广场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已由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襄阳市排水设施收费监理处,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项目所需物资PE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本项目位于襄阳市襄城区盛丰片区盛丰路及沿线地块;青山片区青山路及沿线地块。盛丰片区主要新建d500mm污水次干管748米,对片区内的阳光学校、邮政印刷厂等16个小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总计48.4公顷。青山片区主要新建 d500-d600mm污水次干管1184 米,对片区内的东风电气公司、岘山文化广场等 10个小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总计95.4公顷。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招标人名称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

(不含税)

1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青山路及岘山文化广场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PE-01

PE管

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11187.86

1000

1

2721130.00元

注:1.招标数量与实际进场数量有差异时,以实际进场数量为。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PE管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PE管产能配套的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PE管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相关财务报表,2024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属于中国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须提供该物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文件;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2年1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1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2年(2022年1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4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2年(2022年1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售卖起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10时00分-2024年12月2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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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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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青山路及岘山文化广场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物资(PE管)采购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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