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0万元
采购需求:
阜宁县2024年度森林、草地、湿地、沙化普查项目,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我县需开展新一轮林草湿沙资源数量、质量、结构、生态状况及管理属性等。主要包括数据库、统计表、图件成果和成果报告等,按照统一底版、统一标准、统一时点要求,国家统筹构建了“10年一次普查、年度动态监测”的森林、草地、湿地、沙化综合调査监测体系。工作内容第一阶段为地类对接、第二阶段为区划调查、第三阶段为汇总建库分析工作,具体以省级和国家要求为准。(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4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安排以国家、省、市及阜宁县工作要求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2023年)的财务状况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为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300号)文件的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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