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豫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众泰煤焦化11月份浓硫酸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豫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众泰煤焦化11月份浓硫酸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疆豫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众泰煤焦化11月份浓硫酸采购项目
2、交货地点: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项目范围:新疆豫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众泰煤焦化11月份浓硫酸采购项目,设备需求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后附)。
5、交货期:合同签订接甲方发货通知后10天内送货到使用方现场,运费由供货方承担。
6、付款方式:无预付款,最终按含税单价进行结算,出卖人提供矿方开具的验收单及13%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滚动付款,12个月内付清90%货款,付款方式为承兑或电汇。留10%质保金,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质保期结束后1个月内无息结清。(质保期内设备发生质量问题的,出卖方负责修复或更换该设备,待设备重新投入运行后,重新开始计算质保期)。(注:付款方式不得负偏离)
7、质保期:/。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分公司投标,须取得总公司唯一授权);
2、投标货物必须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技术标准、本项目技术要求中列出的检验检测规范;
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强制性标准、本项目技术要求规定,提供投标货物必备的强制性认证证件(例如:煤安证、防爆证……);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财产被接管、破产或者其他关、停、并、转状态;近三年内没有参与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若报名单位为生产单位必须上传营业执照、危化品营运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报名单位为贸易商必须上传营业执照、生产厂家授权书、厂家营业执照、危化品营运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
7、若存在生产厂家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则以厂家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代理商投标无效;若存在多家投标人代理同一厂家的产品投标的,其投标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2日12时00分-2024年12月06日18时00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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