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永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年度自行监测服务项目(二次)(以下简
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2.项目名称:永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年度自行监测服务项目(二次)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40859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40859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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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进口产品:不适用。 |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无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
供应商报名期限:2024年11月25日起至2024年11月28日止,每天8:30至12:00,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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