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招标项目情况1、项目名称: ****宁德分2025年度食堂委托**:JHZB********中国人寿采购系统编号:**************** 3、招标内容: 本项目共 1 包,相关采购需求详见下表: 合同包名称服务期限最高限价(人民币:元/年)投标保证金(元)备****注1宁德分2025年度食堂委托***/4、相关事项:********投标人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各合同包及各品目号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应包括: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包括正常作业所需的一切劳务、维护及完成合同条件所需的开支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满足或不接受上述条款的均导致投标无效。5、技术和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二、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的投标: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中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社保的凭据;或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材料、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相应证明材料)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5、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6、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注: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视为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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