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成黔集团15万吨/年矿物加工综合利用中间性试验审议采购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名称),采购人(项目业主)为贵州乌江实验室科技有限公司,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以竞争谈判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欢迎有资格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成黔集团15万吨/年矿物加工综合利用中间性试验审议采购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 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采购人(或相关单位)为止。
2.4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要求。
2.5 采购内容:本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及竣工阶段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审核,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合同中造价相应条款审核工作,制定造价控制 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提供建设项目涉及的进度款支付审核意见;审核设计变更、现场 签证、施工索赔的造价内容;审核分阶段完工的分部结算和竣工结算,提供完整结算审核报告;审核设备、材料等造价;提供与控制造价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等。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需提供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土木建筑专业)(提供证书复印件及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供应商须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3.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若投标供应商存在某月零报税情况,无缴税银行收款凭证,则提供电子税务申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6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3.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行政处罚记录,如有被列入的情况,将视为无效响应;
3.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注: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或成交资格,并按规定顺延成交单位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4年11月25日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0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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