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通化市辉南县排水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已由辉发改审批〔2024〕57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辉南县新基建投资发展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县级财政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该项目对通化市辉南县排水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包括改造雨水管线23117.2m,改造排洪沟10208.8m,新建4.8万m³雨水调蓄池及配套设施建设内容包含改造雨水D500~D1000 管线 23117.2m,雨水检查井511座,雨水篦井997座,一字墙吐口40座,浆砌石驳岸 27248m,沟底格宾石笼护垫 283282m,合页坝6座,排水涵46座,排洪沟护栏25321m,滤料坝30座,新建4.8万m³雨水调蓄池。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辉南县城区
2.3 监理服务期限:与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4监理范围:工程范围内及相关工程的施工的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无不良记录,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其他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人员配备齐全。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埠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文件、〔2019〕28号文件、吉建办〔2019〕8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5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投标。
3.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请于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法定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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