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96,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黄陵县店头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设计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996,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96,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工程设计服务 | 设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96,000.00 | 996,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黄陵县店头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设计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⑤《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⑥《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⑦《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⑧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⑨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黄陵县店头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设计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书);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③供应商须提供市政专业设计(给水排水)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资格证。
④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三个月已缴纳的缴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有效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2022—2023年任意一年度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⑥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⑦参加政府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7日,每天08:30:00至11:3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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