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KTZ
项目名称:亭江鑫区(侨城华府)1#~11#楼及商业街消防修缮工程
预算金额:2289217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89217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投标保证金数额(元) |
主要技术要求 |
1 |
亭江鑫区(侨城华府)1#~11#楼及商业街消防修缮工程 |
1项 |
2289217 |
22892.17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有效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若三证合一,本项无需提供);
③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若投标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及相应人员的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④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缴费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⑥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⑦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其核发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每天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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