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竞买标的物:崇川区世纪大道8号南通报业新闻传媒中心大厦1层104室房屋三年租赁使用权(年租金)。二、重大事项披露:本次标的的竞买为国有资产交易****,不等同于络司法拍卖,标的物按现状竞拍。1、标的物按现状拍租,所示数据,不作计价和移交依据。管理部门最终核定数据不影响本场成交结果。2、租赁使用权年限设定:租期为3年,租金标准不变,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以合同为准;首期租金和押金于签订《租赁合同》前一并支付,押金为一个月房租。3、标的交付以委托**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迟签订租赁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或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4、租赁期间,承租人如要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和装修,须先征得委托**租人自行缴纳租期内水电费以及由承租而引起的其他所有费用。移交日之前的水电欠费由委托**为准。6、此次拍租不得经营餐饮、娱乐、洗浴、健身行业等业态。成交后,承租人必须依法经营,不得从事对周围产生环境污染、噪音污染或影响他人生活工作的经营项目,严禁经营反动、色情、噪音、环境污染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项目,不得从事有违公序良俗的经营业态不得改变及超范围经营,工作人员须符合有关从业规定。承租人须自行负责办理相关营业执照、卫生和消防许可等一切必要资质,相关费用和结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出租人概不负责,如因故未能办理,承租人不得以此为理由提出异议,出租人有权重新组织拍租。在承租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分租、转租或将房屋作其他用途,否则属于违约,承租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如有违规行为,南通日报社(产权人)有权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并保留违约追诉权。租赁期内安全由买受人负责,发生意外事故,影响其他人财产、人身安全,损失均由买受人负责。在租赁期内,买受人利用该房产进行违法经营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各类安全或环保事故或出现安全隐患不予整改的,产权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该房产,买受人应承担所有责任。7、本场竞价承租人须需支付竞价成交价********%——********%的软件服务费(成交后直接支付给阿里拍卖平台)。8、竞价成功后,承租人应在二个工作日内支付单年成交价的佣金(具体收费标准详#****##市财政通财资【2023】1号文件中服务收费标准)。 档次 拍卖资产成交 价格(万元) 分档累进收费标准% 拍租资产成交 年租金(万元) 分档累进收费标准% 1 100以下 ******** 10以下 2 2 100-200 (含100,下同) 1 10-15(含10,下同) ******** 3 200-500 ******** 15-20 ******** 4 500-1000 ******** 20-50 ******** 5 1000-5000 ******** 50-100 ******** 9、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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