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新疆卷烟厂2025-2027年度虫害治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111.31万元/年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新疆卷烟厂2025-2027年度虫害治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疆卷烟厂2025-2027年度虫害治理项目: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评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查询结果提交于评标委员会并作为最终审查依据)
3.3 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查询结果提交于评标委员会并作为最终审查依据)。
3.4 投标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单位需提交承诺)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同时,评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查询结果提交于评标委员会并作为最终审查依据)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5日08时00分00秒---2024年12月03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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