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裕航道裕溪口(长江)水道水深提升工程(维护疏浚工程)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合裕航道裕溪口水道水深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皖交港航函〔2024〕36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安徽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202
2.2项目名称:合裕航道裕溪口水道水深提升工程(维护疏浚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3工程地点:安徽省芜湖市。
2.4招标人:安徽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5项目概况:合裕线航道在裕溪口与长江交汇进入裕溪口水道。裕溪口水道位于长江下游芜裕河段左岸支汊,是连接合裕线、芜太运河,实现江淮干线水运大通道南北互联互通的重要水道。
合裕线航道进入长江以后,长江支汊裕溪口水道水深条件不足,制约了合裕线航道效益的充分发挥,也存在船舶搁浅等安全风险。裕溪河考虑船舶大型化发展趋势,按限制性航道Ⅱ级标准,航道最小设计水深取4.0m,为了打通裕溪河入江的卡口段,本次工程的目标确定为将裕溪口水道航道维护水深提升至4.0m。
本次招标的项目是通过疏浚提升裕溪口水道(下段)枯水期航道维护水深至4m,航道维护尺度为4.0m×150m×1050m(水深×底宽×弯曲半径),配套建设航标工程。疏浚区挖槽长约4km,宽60-260m,疏浚底高程为当地航行基准面下4.5m。合同内容包括勘察、施工图设计(设计方案)、工程施工及相关咨询服务(包含对长江主航道航道条件影响研究、通航安全技术方案编制、航标配布方案编制、施工期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编制、施工期通航安全维护、数学模型试验等)。其中工程施工内容包括疏浚与吹填工程、航标及临时工程,疏浚开挖总方量(含回淤)约96.3万方。
本工程施工范围属于长江海事及长江航道管理事权,涉河水利相关工作属于长江水利委员会管理事权,工程实施过程中涉及海事安全、航道管理、涉河水利相关工作,总承包中标单位应负责协调长江事权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如需要);工程施工方案、设计方案、施工工艺及现场施工,还应满足环保、水利、海事、航道等相关部门规定和要求,由承包人负责实施。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包括勘察设计、疏浚及航标工程施工及相关咨询服务,其中:
勘察设计包括本建设项目施工图至交(竣)工验收全过程的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勘察及后期相关服务。
工程施工包括裕溪口水道提升至4m工程、航标及临时工程。
咨询服务包含对长江主航道航道条件影响研究、通航安全技术方案编制、航标配布方案编制、施工期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编制、施工期通航安全维护、数学模型试验等。
2.8建设工期:计划工期12个月/365个日历天,总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设计方案)并取得批复,取得批复后11个月内完工;具体根据施工计划,施工工期自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计算,以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工期结束时间。
2.9项目投资估算3117.61万元,其中勘察设计:173.21万元;施工:2397.10万元。
2.10项目类别:设计施工总承包。
2.11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1)、(2)、(3)三项资质。
(1)勘察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1)、2)两项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至少包括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两个专业)乙级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项其中一项资质:
①水运行业甲级资质(或对应新资质:工程设计港口与航道行业甲级资质)。
②水运行业的航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对应新资质:港口与航道行业的航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③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对应新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以下1)或2)项其中一项资质:
1)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对应新资质港口与航道工程类专业承包甲级)。
2)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对应新资质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
须满足以下(1)或(2)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业绩均可作为投标人业绩):
(1)投标人完成1个疏浚工程量为70万方及以上的疏浚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完成1个Ⅱ级或2000吨级及以上航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2)同时满足以下1)设计业绩和2)施工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完成1个疏浚工程量为70万方及以上的疏浚工程设计业绩,或完成1个Ⅱ级或2000吨级及以上航道工程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完成1个疏浚工程量为70万方及以上的疏浚工程施工业绩,或完成1个Ⅱ级或2000吨级及以上航道工程施工业绩。
3.3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注册土木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水运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2)设计负责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注册土木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水运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负责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有效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S(水运工程)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具有水运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可以互相兼任,但资格条件均应符合要求。
3.4信誉
(1)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年度水运工程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如在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等级评价公布日期之后,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通报为D级的投标人也不得参与本次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信誉均须响应。
(2)未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禁止其进入安徽省水运行业市场且在有效期内。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①联合体成员(含牵头方和成员方)家数应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④须由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⑤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⑥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开标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3日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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