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威宁县抱都水库工程交通专项复改建岔河至抱都公路(项目名称)已由毕节市水务局、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以毕水复(2022)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威宁县么站镇。
2.2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为全长2.877公里,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4.5米,设计速度为15公里/小时,最大纵坡12%。
2.3 计划工期:6个月。
2.4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及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及招标期间补遗书等所示的所有施工内容及责任缺陷期内的修复工作和服务。
2.5 标段划分等: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最新信用等级:
投标人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须为C级及以上。按照《贵州省公路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运用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黔路发〔2020〕69号)的规定,投标人的最新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顺序对应引用:
(1)受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委托,贵州省公路局发布的最新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领域施工企业信用评价;
(2)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最新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3)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最新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4)从业企业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厅(局、委)的最新信用评价等级。
无上述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 A 级对待;——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 B 级对待;——仅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 D 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2次达到直接定为 C 级不良记录的,按 C 级对待;——发生直接定为 D 级不良记录超过 1 次的,或直接定为 C 级不良记录超过 2次的,或直接定为 D、C 级不良记录合计 2 次的,按 D 级对待。不良信用记录的认定须符合交通运输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请登录)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3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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