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开封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项目(禹王台区、龙亭区、顺河回族区垃圾中转站),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1-410200-04-01-641766),招标人为开封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资金+地方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封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项目(禹王台区、龙亭区、顺河回族区垃圾中转站);
2.2招标编号:ZK
2.3建设地点:开封市境内;
2.4项目概况:更新改造生活垃圾中转站22座,其中禹王台管辖范围内有8座,龙亭区管辖范围内有3座,顺河回族区管辖范围内有11座。
2.5计划总投资:5300268.92元;
2.6资金来源:中央预算资金+地方财政资金
2.7监理服务期限: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8质量:合格;
2.9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4个标段,其中第一至第三标段为施工标段,第四标段为监理标段
第四标段:开封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项目(禹王台区、龙亭区、顺河回族区垃圾中转站)监理
2.11 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3.4拟派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员工(应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须提供近三个月内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查询清单为准需社保部门盖章或网上查询网页截图,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如有不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破产状态;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出具的2021、2022、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②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3.7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12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gwei@dlzb.com
电话:010-53341358
QQ:2010523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