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两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单位担任。(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和履约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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