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遂宁市安居区老城区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二标段)(项目名称)已由遂宁市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遂安发改【2022】6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遂宁市锦程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专项债劵和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遂宁市锦程工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遂宁市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遂安发改【2022】6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遂宁安居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滨江南路实施内容停车位共计507个:充电桩45,普通车位152,划线车位310。市政人行道路修复约2.7公里,停车位及市政人行道总占地面积39851.97㎡。市政雨污管网修复约2.7公里。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每月按30日历计)
2.4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具体详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和范围。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2日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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