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1.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12号令);
1.4、《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中铁工业生产〔2021〕63号);
1.5、《中铁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中铁环境资产〔2021〕60号
1.6、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本次招标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资金已落实,作为招标人现沈阳南部污泥处置特许经营工程项目施工所需的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南部污泥处置特许经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部污水处理厂三期污泥脱水间东侧污泥处置预留地,拟建厂址占地1.3257公顷,收集并处理南部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130万立方米/天)产生的市政污泥。总设计规模为日处理能力1000吨污泥,污泥含水率按照80%计。项目土建部分一次建成,即新建污泥干化间1座,总占地面积为6319.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7611.44平方米,设备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750吨/天污泥干化处理能力的系统,二期续建250吨/天污泥干化处理能力的系统。
2.2招标内容:详见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详见附表1)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响应文件单独编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或项目建设单位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接受被列入处罚期内的投标人;不接受被列入招标人及其上级单位“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的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发布:请于2024年11月21日9时30分至2024年11月27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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