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县佛罗溪水污染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东县佛罗溪水污染治理工程以乐发审立字【2024】14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乐东县佛罗溪水污染治理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乐东县佛罗溪水污染治理工程:
2.1 建设地点: 乐东黎族自治县佛罗镇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1)河道清淤对污染严重的重点河段(桩号K2+300至K4+200)进行清淤,清淤起点距离考核断面约0.7km,清淤终点距离考核断面约1.2km。清淤量40910m³,生态河道构造(粗砂覆盖)22553m³。(2)榕仔沟水污染治理设计规模 1850m³/d,新建 7m×5m×2m 沉泥池一座、碳钢防腐填料支架、1.5m×0.5m×0.5m框篮式生态吸磷装置80套。生态填料沟一座、生态除磷填料 30m³。(3)新民沟水污染治理设计规模6000m³/d,新建中Φ3×3.75m一体化泵站一座,3000m³/d滤布滤池两座,绝干处理能力30~60kg/h叠螺脱水机一座,配套加药系统等。(4)农田排口治理新建 0.5m×0.5m×1m的生态除磷填料模块共 59 块。(5)污水处理站尾水水质提升新建 dn315 双壁波纹管800m,80m³/h提升泵井一座,消能井一座。
2.3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73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 招标控制价(元): 13944377.16
2.6 质量要求: 合格
2.7 应用BIM技术: 不应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乐东县佛罗溪水污染治理工程: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详见招标要求)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或资格以及施工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成员数量要求:
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参与投标前,应当根据《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hainan.gov.cn/)登录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申请《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乐东县佛罗溪水污染治理工程:
4.1 请于 2024年11月20日19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m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