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港龙头作业区一期工程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涪发改委发〔2024〕1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龙头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银行贷款和业主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重庆龙头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主要装卸设备(50t-32m门座起重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涪陵区龙桥街道长江右岸,长江上游航道里程554.05至554.5千米。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重庆市涪陵区龙桥镇北拱居委会长江右岸,建设范围为7#、8#、9#水工建筑物,本项目拟建造两台50t-32m门座式起重机布置在7#、8#、9#泊位上, 用于货物的卸船作业。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 3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重庆龙头港50t-32m四连杆门座起重机两台的设计、制造、部装成套、运输、安装、采保、调试、试验(含试重)、试车、验收等(含取得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检测合格证)交钥匙及售后服务全过程。
2.5 交货地点:涪陵区龙桥街道北拱社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180日历天交付使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 起重机生产企业须具备有效的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类型须涵盖门座式起重机,级别A级及以上。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人应于2024-11-26 17:00:00(北京时间)前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2-12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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