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ZJJ2024-642项目名称:2025 年度氨水采购项目最高控制单价(含税):人民币 1100 元/吨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供货期:一年,具体时间按照招标人通知进行供货。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一般资格要求投标人不满足下列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无效:1、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经营范围应包含危险化学品第二类(氨);2、投标文件签字代表即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对该代表的授权书原件;3、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情形仍在期限内的,或者被“****信用中国”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者###市****政集团有限列入失信方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需提供“信用中国(************)”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站无失信违法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5、投标人需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其中应包括危化品的经营资质(原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6、投标人需###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若委托**货物运输许可证》与合作协议(原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无安全、质量事故承诺函(格式自拟);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检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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