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G223万宁市长丰至兴隆段改建工程已由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琼发改审批函〔2024〕1093 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批准,项目业主为万宁市城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招标人为万宁市城乡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G223万宁市长丰至兴隆段改建工程
建设地点: 海南省万宁市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海南省万宁市,项目建设性质为改建工程,路线全长12.899km。全线拆除重建及拼宽加固桥梁4座,其中大桥1座,小桥3座,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拟采用行车速度为60km/h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一般路段路基设计标准宽度为23.0m,过镇段路基设计标准宽度为26.0m,特殊路段因地制宜确定路基宽度。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与绿化工程等。建设内容:1.路线。本项目位于万宁市境内,路线起点位于万宁市长丰镇福田村,顺接国道 G223 大茂至长丰段改建工程终点,路线自东向西布线,经牛漏墟,终点位于万宁市兴隆镇,与兴隆迎宾大道平交。路线全长 13.001 公里。2.路基路面。(1)路基标准横断面。①一般路段路基标准宽 23 米,断面组成为:0.75 米土路肩+2.75 米硬路肩+2×3.5 米行车道+0.5 米路缘带+1 米分隔带+0.5米路缘带+2×3.5 米行车道+2.75 米硬路肩+0.75 米土路肩。②过镇段路基标准宽 26 米,其中长丰镇段断面组成为:3.0米人行道+2.25 米非机动车道+2×3.5 米行车道+0.5 米路缘带+0.5 米分隔带+0.5 米路缘带+2×3.5 米行车道+2.25 米非机动车道+3.0 米人行道;牛漏墟段断面组成为:2.75 米人行道+2.5 米非机动车道+2×3.5 米行车道+0.5 米路缘带+0.5 米分隔带+0.5米路缘带+2×3.5 米行车道+2.5 米非机动车道+2.75 米人行道。③受限路段路基标准宽 19 米,断面组成为:0.75 米土路肩+0.75 米硬路肩+2×3.5 米行车道+0.5 米路缘带+1 米分隔带+0.5米路缘带+2×3.5 米行车道+0.75 米硬路肩+0.75 米土路肩。(2)路面结构。①新建段、挖除重建段及加铺拼宽段路面结构采用 4 厘米AC-13C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上面层(SBS 改性)+8 厘米 AC-20C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SBS 改性)。②桥面铺装采用4厘米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上面层(SBS改性)+6 厘米 AC-20C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SBS 改性)。3.桥梁涵洞。本项目全线共设置桥梁 4 座,其中拼宽利用大桥 1 座,拼宽利用中桥 1 座,拆除重建中桥 1 座,拼宽利用小桥 1 座;涵洞共21 道,其中新建 1 道,拆除重建 4 道,接长利用 16 道。4.路线交叉。本项目设置平面交叉共 145 处,其中与等级公路平面交叉 9处,与等外道路平面交叉 136 处。5.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本项目设置标志、标线、护栏、轮廓标以及公里碑、百米桩、公路界碑、里程碑等交通安全设施。全线设置照明设施,局部路段埋设电力、通信设施,平交路口根据需求设置信号灯、监控及电子警察,项目拆除重建公交车站 1 处。6.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根据沿线生态环境、农田、水利、村落、学校等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设置相应的水环境保护、声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景观设计结合公路现状景观特点和植被类型,采用开花灌木或地被绿化为主。
工程总投资: 449,923,500元
计划工期: 39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招标范围: 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景观绿化工程、环保工程、机电工程、其他工程等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核的施工图纸或工程量清单数量为准(本次招标不含涉铁部分内容)。
其他说明: 1.本项目施工划分为1个标段。2.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双信封合理低价法。3.本项目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的,按照《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执行。4. (1)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自行查找和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文件及图纸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报名,并勾选联合体投标、选择联合体成员单位。因报名阶段未勾选联合体投标,以致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载明的联合体名称与开标记录表等显示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G223万宁市长丰至兴隆段改建工程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住建部(或者主管部门核发的)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级) 资质(具体内容参照“施工企业资质情况对照表”,选择合适本项目的资质)、2021年10月1日至今(以开工时间为准),完成过两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含路基,路面,桥涵,交安工程)的公路工程业绩(具体内容参照“投标人须知附录3”要求,选择合适本项目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或组成其他联合体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4)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个标段投标;被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发布的信用等级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6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G223万宁市长丰至兴隆段改建工程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1月19日23时30分 至 2024年12月10日09时30分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chao@dlzb.com
电话:010-61396434
QQ:1600977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