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清障救援车购置项目已由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郑州分公司购买高速公路清障救援车的批复》《豫交集团运【2024】636号》批复。招标人为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范围: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清障救援车购置项目。
2.2交货地点:按业主指定。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内容为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清障救援车购置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车辆需求详见下表:
标段号 |
采购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日历天) |
备注 |
NO.1 |
托吊联体型皮卡清障车 |
台 |
2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
|
全滑落地平板型清障车 |
台 |
2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应设备制造、安装、调试、维修保养能力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
3.1.1
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清障车的销售业绩,且投标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在“信用中国”网站(ht 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制造商参与投标,授权代理商参与本标段的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每天8点至12点,下午3点至5点),(请登录)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发。每套标书费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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